3月23日,從云南省文打魚機化和旅游廳獲悉,目前,云南省已發動旅游演藝企業獎補申報任務,企業最高可獲100萬元津貼。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25日。
本年2月,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務廳等12個部分聯盟印發《云南省關于文觀光業的紓困幫扶舉措》(以下簡稱《舉措》),通過4大項、13條舉措,協助、支持云南文觀光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推進文化旅游業穩步成長。《舉措》領會,對在云南省依法設立且孑立運營控制,并在疫情時期不解雇或少解雇的旅游演藝企業,云南省將依據2021年度企業接待游客數、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營業收入等指標,綜合考成并排出前20名。第1名至第5名津貼100萬元,第6名至第10名津貼50萬元,第11名至第20名津貼30萬元。
3月25日24:00前,在云南省內從事旅游演藝事件的企業可通過云南省財務資本申報體制陽光云財一網通網站,查閱申報評審計劃捕魚 收網、細捕魚方法則和申報質料清單,并在線注冊、填報提交《云南省旅游演藝企業獎補舉措申請匯報書》及附件質料,向重要營業捕魚船地的縣(區、市)文化和旅游局進行申報。
依據《云南省旅游演藝企業獎補舉措評審細則》,云南省將依照企業申報、州市初評、省級復審等流程,對旅游演藝企業進行綜合考成,終極對推出的前20名云南省旅游演藝企業實施獎補。公示期滿后,4月15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向省財務廳提交獎補名單和資本撥付申請。(李思凡)